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欧美同学会早期的会友

1925年以前欧美同学会就有“会友”,新《章程》则对会友的条件作了明确的规定和解释:“凡旅居中国之欧美人士,曾在大学或高等专门学校肄业者,及驻在欧美之中国外交官,皆得为本会会友”;“凡赞成本会宗旨、捐助巨款者,得由干事部推为本会名誉会友”。其中,明确把中国驻欧美外交官归入了会友之列。后来的事实证明,中国驻欧美的外交官几乎都在国外或国内接受过不低于“专门”程度的教育,他们完全有资格成为会员,因此这一规定成了虚文。为了防止会友过滥,《章程》和解释还规定:欧美同学会有永久会员、名誉会友,而没有永久会友。

1925年以前,除会员之外还有会友,那时的会友主要是外国人。从1925年起,按新会章第三条的规定,凡旅居中国、曾在大学或高等专门学校肄业的欧美人士,以及驻在欧美,没有外国、中国专门及以上学历的中国外交官,可为会友。按此规定,以前学历不高、仅以驻欧美外交人员身份入会的会员均得改为会友,但这样的人实际上已经没有。欲入会的会友,入会程序和会员相同。但会友的入会费、年会费比会员高一倍。会友没有选举权及被选举权,其他待遇与会员相同。

凡一次缴会费500元以上者,为名誉会友。但到1927年已知正式批准为名誉会友的只有李赞候一人。

从1925年2月到1927年5月,已知会友共30名,全都是在华欧美人士,例如燕京大学校长司徒雷登,上海主要大报《新闻报》老板、北洋政府总统府顾问福开森,北洋政府总统府顾问端纳,清逊帝溥仪的英文教师庄士敦,燕京大学教授博晨光、步济时,清华学校教授麻伦,华洋义赈会的塔德等。外籍会友以文化人居多,在驻华外人中也多属知名人士。同学会将他们吸收为会友,促进了中外文化交流。

所有“合格会员会友”一俟手续完备,由事务长随时填制会证,由干事长署名,发给会员会友,填写收执。

这期间,重新登记和新入会的会员中,有一些身在外地。按规定,他们的入会费及会费比北京的会员少一半。

1925年新会所开始使用后,一方面是为了感谢,一方面是为了保持与各界的联系,经干事部议定,对一百余名捐款达100元者或对欧美同学会确实帮助较大者致送优待证,其中非会员有黎元洪、徐世昌、段祺瑞、吴佩孚、王士珍、梁启超、黄郛、郑孝胥、阎锡山等。

由于此前的会员大会拟定了为留学前辈立碑的章程,1927年3月,干事部议定将会所的过厅称为景行堂,在堂内为詹天佑、马建忠、容闳、周自齐、孙中山、伍廷芳、金绍城、罗节臣、严复、梁振东、梁敦彦等立纪念碑。纪念碑为铜质,每碑纵36厘米、横60厘米。碑铭限下列文字:姓名及字;生卒年月日及地点;籍贯;所入学校;学位;学科;生平最注重之事业;所纪念之功绩。但每建一碑,应由受纪念者之家属、亲友或其所协助服务之团体,在欧美同学会基金项下,量力捐助,以维久远。该项捐款以洋1000元为标准(捐款人姓氏及捐款数目另有碑志)。


来源:欧美同学会 发表时间: 2019年03月06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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